你找找。」
最终,林弦还是在吧台冰箱找到了可乐,一本满足。
两人围坐在小吧台内外,听着唱片机舒缓的音乐,狼吞虎咽吃着奶油小蛋糕,然后举起饮料杯:
「嘻嘻,干杯!」"干杯。」两人玻璃杯碰响。
咕嘟咕嘟喝着可乐,林弦也将杯子里的新鲜果汁一饮而
尽。
啊…
长出一口气。
爽。
满打满算,穿越到1952年已经差不多两天时间。
初来驾到,是10月28日早上,现在是10月30凌晨,林弦也是饥一顿饱一顿撑到了现在,总算能吃上点「山珍海味」,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反正他和患难之交,这么熟悉,也没什么可拘束的;两
人便一大口一大口将这些点心扫荡干净,又让厨房送了些烤肉、烤鸡之类,全部清扫一空。
直到两人打着饱嗝,再也吃不下为止。
躺在沙发上感慨:
「」这是我这辈子吃的最爽的一次…之前哪怕是做梦,都没敢梦这么好吃的东西。「我也是。」林弦由衷赞同:
「果然饭菜的好吃与否,并非考验厨师的手艺,而是看食客饿了多久肚子」
其实,真要说这酒店的烤肉、烤鸡有多好吃,林弦觉得和龙国饭菜差远了。
而且也没什么能喝的汤水、稀粥,这让喜欢喝汤的林弦非常不适,只能拿饮料和果汁凑活一下。
也难怪米国肥胖率这么高,就这个吃法,不胖就有鬼了。不过久旱逢甘露。
当了两天饿死鬼,现在就算给林弦上一盘如同嚼木头的火鸡,他也吃得下。
今天奔波了一整天,身心俱疲。
已经开始打哈欠。
两人各自进入各自房间洗漱,然后互道晚安,关上房门。林弦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