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执法单位的领导不尊重法律。
实在是执法单位领导也是亲情六欲的俗人,也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还有手底下一帮忠心耿耿的下属们靠他罩着。
公安系统明面上算是公检法系统的一支队伍,地方政府领导无权干涉其执法工作。
但无论是县公安局还是县法院、县检察院,每年的单位人员工资和办案经费还得靠地方财政支付。
地方财政谁说了算?
县委刘书记首当其冲最有话语权。
万一惹的刘书记不高兴,他在县公安局财政预算的报表上一不高兴划掉几个零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放下电话,于局长重重叹了口气。
他立刻把分管业务工作的韦大海副局长叫到自己办公室,问他,“郝富强的案子什么情况?”
韦大海当即把案件的前因后果简单汇报一遍,重点强调:
“于局长,郝富强是我们这次扫黄打黑重点整治的恶霸之一,正好他在这个节骨眼上犯了故意伤人罪,也算是老天有眼!”
韦大海口中说出的“老天有眼”四个字让于局长脸上愁容更甚。
当着老下属的面他也没瞒着,便把县委刘书记刚才亲自打电话,言外之意想要让公安局放了郝富强的事说出来。
韦大海闻言当即表示反对:
“于局长,郝富强不能放!”
于局长一脸为难:
“你以为我想放人吗?”
“可你也不想想,咱们要是不按照刘书记的指示执行,明年的办案经费怎么办?兄弟们的加班费从哪来?”
韦大海对领导的难处表示理解,但他还是表示,“咱们宁可得罪刘书记,郝富强也不能放。”
看到于局长一脸疑惑看向自己,韦大海向于局长解释此案背后的文章:
“市公安局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