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传宗接代,男娃娃比老婆重要,老婆丢了可以再讨一个,血脉不能断。
艹,踏马的。
咱家又不是什么王室贵族,十几代穷农的血脉还这么讲究?
还真是穷讲究啊。
老爹虽然脑子不好,但有一把子力气,旱年过后,他用富商的钱又买下了两块地。
在三块荒地里跑来跑去,一年四季,秋夜夏日都直不起腰。
他一个人,吭吃瘪肚的种着田,生活就慢慢好起来了。
“赚点儿钱,就能买个新媳妇了。”
傻逼总有傻逼的追求:传宗接代,养好儿子,然后是讨个老婆。
老爹一辈子也就为了这目标闷着头苦干,用钱买个完整的家。
但让我开心的是……他有钱,也没讨到老婆。
“卖老婆的名声都传出去咯,还有谁敢嫁他?”
我笑的很大声,愉悦的不成样子。
老农一句话也不说,就死死的攥着自己的钱袋,好像心有不甘。
……
长大后,我离开了村子,要去玄京城。
我从小就对老农没什么好脸色,他也拿我没办法,在屋檐下闷头闷脑的坐了一夜,最后只塞给了我一袋子钱。
“吃饭,住着,得花钱……”
我掂量钱袋子,笑着问他:“这是卖我娘的钱嘛?”
他愣住了,什么话都没说。
……
玄京城很好,很繁华,没什么人认识我。
我不想回村子,也不想再看一眼村子里那个老农。
他可以自己再讨个老婆,生个娃娃,去找别人给他传宗接代。
我得在玄京城活下来。
我读过书,虽然不多,但也够在玄京城酒楼里找一个跑腿传信的活儿。
包吃包住,没有工钱,但也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