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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 伊王之乱(3 / 8)

百姓几次向朝廷上告,均被宗人府压下来了。

王爷盖房子,算啥大事?盖房子拆几间民房,算啥大事?拆民房互殴死几个人,算啥大事?

何况人家对死亡者的家属进行了妥善安置啊,都在王府里分配了免费住房,终身供养啊!

供养一段时间,双方产生了感情,睡到一张床上,不是很正常的吗?这叫啥,这叫化干戈为玉帛啊!

最悲催的是,告状对伊王屁影响都没有,上告的地方官和百姓却倒了大霉。

朱元璋当初立下的规矩,对王爷级别的宗室,保护极其严密,总结起来三句话。

言官不能告,司法不能审,重罪不加刑。

大明的御史言官是很牛的,不管你是文臣武将,官居几品,逮住你就告。如果最后告对了,言官有功,告错了,言官无罪。

有的言官就膨胀了,连皇帝都敢数落两句。可神奇的是,按照规矩,言官敢数落皇帝,却不敢轻易告王爷。

按朱元璋的规矩,言官告王爷,如果是小错,不管是否属实,言官都有罪,要杀头!

鸡毛蒜皮的事儿你也盯着,是看朕的子孙不顺眼吗?杀头没商量!

如果是大错,那也得拿出真凭实据来,如果宗人府认为你证据不足,一样要杀头!

言官尚且如此,其他官员就更不用说了。至于庶民,靠,区区庶民也敢告王爷,不管有没有证据,杀头!

当然,随着后期王爷变多了,实际执行中,朝廷也对告状者没这么残忍了,但即使不杀头,丢官打屁股甚至流放,都是免不了的。

就算有人拼死告了状,司法部门也不能审王爷,得转交给宗人府。宗人府的人一般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告状也没啥动力。

退一万步说,宗人府忽然明镜高悬了一次,判了王爷有罪,可按朱元璋的规定,王爷不能打,不能流放,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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