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溪起得比李牧早些。
李牧给她买过很多次早餐,陆小溪也想给李牧买早餐,趁着这次早起,她悄咪咪地越过还在熟睡的李牧,从柜子里翻出要换的衣服。
小心翼翼地看了李牧一眼,确认李牧还在熟睡之后,她退掉了睡衣,换上了普通打底衣。
嘻嘻,这个大笨猪要是突然醒来,自己就被看光啦。
陆小溪俯下身亲了一下李牧的脸,每天都要亲一下,就像小时候她九点准时跑去李牧的家里陪李牧睡觉一样,不同的是现在的李牧会主动、超级主动的跑过来。
她撵都撵不走的那种喔。
一日之计在于晨,陆小溪其实很喜欢早上,早起会让人精神许多,当然比起这微博的喜欢,她还是喜欢赖床。
她和李牧不一样,李牧会早起买早点,肠粉啊、包子啊、油条啊;她一般是买菜,连同晚饭要吃的菜一起买回来,放进冰箱里。
早上煮一锅粥,吃早餐和午餐,晚餐再煮一锅饭,这是少女多年以来就养成的习惯。
这边的物价比沧南要低一点,她买起菜来毫不手软,三两下就买了两袋子菜,荤素齐全。
小鞋子踩在枯叶上,莎莎作响,风一吹,她的头发就像花似的绽放,虽然这朵花并不好看。
小区全部地方都有她和李牧的身影,光是她记得的就数不胜数、在这边玩过捉迷藏、在那边玩过木头人,左侧的亭子用树叶树枝下五子棋、右侧的排球场打羽毛球。
两条时间线交叠起来,陆小溪仿佛能看见小小只的自己和小小只的李牧在小区里到处跑。
从幼儿园跑到学前班,从学前班跑到小学,从小学跑到初一,逐渐减少,身高在涨,他们的交集却越来越少,直到现在,他们已经不像小时候那样相互追逐,而是挽着手慢慢地走。
曾经最好的两个小屁孩,现在仍然是最好的。
回到家,淘米煮粥,早餐就吃一盘青菜,她可没有放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