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五千万,这个你觉得应该怎么用?”
“五千万元扶贫开发基金,对于一个县来讲,根本不够。我听说有人建议,把五千万元补贴到涉农企业上,这个恐怕不妥。”
五千万到账之后,有副县长向张雅文建议,既然是扶贫开发基金,就应该将其补给各乡镇的果园、猪场、菌菇厂等,让其产生收益。
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和农业局长一起到她办公室,说有这五千万元,完全可以成立一个农业开发公司。
“张县长,果园、猪厂和菌菇厂都太小了,把钱补给他们基本是打了水漂。至于规定他们吸纳多少贫困人口,让他们脱贫致富,也不太可能。拿到补贴之后,他们会立马辞退。这会引起群众的质疑,他们觉得分配不公。他们会觉得,县里这么做,是在帮富人更富。毕竟,这些包果园的、开厂子的,都不是穷人。他们不属于扶贫对象。”
“成立农业开发公司也不妥。县属国有企业本身就经营困难,不能再成立新的了。”
“水投公司也并没有增加新编制,而是从其他企业里调过来的。而且水投公司就是采砂,任务特殊,与农业开发公司不可同日而语。”
“新成立的农业开发公司,必须是投资,不能亲自做项目,否则必死无疑。”
“事实证明,除了公益性和垄断性项目,在其他项目上,政府直接运作,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
“如果有一家大的制度规范、运作合规的公司来县里搞农业产业化项目,我们以农业开发公司的名义给他们投资,定期分红,产生的收益补给贫困群众,这倒是一条路子。”
“如果没有这样的企业进入,我建议五千万元放到市里、省里新成立的一些商业银行,他们利息给的高,很有保障。”
“每年的利息就用于贫困群众的补助上。对于贫困群众的补助,也不能撒胡椒面。”
“如果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