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一年的时候,李至刚便因无子而休妻了。」
此言一出,大堂内顿时鸦雀无声。
古代不比现代,离婚不是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就完了,而是有三种离婚模式,休妻、义绝、和离。
通常的一纸休书的休妻条件是「七出」,也就是按照《礼记》的规矩,分别为「不顺、无子、yin、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义绝就是官府强制离婚,只有出现殴打妻子父母、买妻卖妻、重婚等特殊情况才会发生,官府会强制更改户籍;和离则是由于双方夫妻感情破裂,自愿离婚,而和离不是夫妻之中一个人的单方面想法,必须双方都有离婚想法,而且要双方父母同意,才能离婚,而且要官府允许后才能更改户籍。
所以,发现姜星火怎么卡《大明律》的bug了吗?
在大明法律的现行标准里,是没有《离婚证》这个东西的,双方结束婚姻的实际标志,是更改户籍。
而在离婚的三种模式里,第二种「义绝」是官府强制执行的,官府登记在册;第三种「和离」是双方自愿同时去官府登记改户籍。
但问题是,第一种休妻,则不是按照法律,而是按照传统道德要求,也就是《礼记》的「七出」进行的,休妻在理论上确实需要给官府报备,但这种报备的前提是需要更改户籍。
可问题是,休妻的婚姻关系中止,在休书出现的那一瞬间就已经完成了。
那我可以不可以在确实符合「七出」条件下把妻子休了,而我
俩不改户籍?可以。
我俩不改户籍,还是住在一起,算不算没离婚?
不算。
—因为休妻的触发标准是符合「七出」条件之一的休书的产生。
大明没有《离婚证》,所以无论是「义绝」还是「和离」,都是改了户籍才算离婚成功,而且这两个都必须到官府登记,但「休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