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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赶山,宝植(3 / 4)

默默闪开。

白启上辈子没少接触名媛贵女,倒也不会乱了心神,淡淡笑道:

“少东家胸怀开阔,应当不会放在心上。”

祝小姐身后跟着几个健仆,看衣着都是神手门弟子,有人牵着马,有人背着长弓箭袋,俨然派头十足。

“要不白七郎你去请少东家,待会儿就要用晚饭了,宋二公子特意杀了几只羊羔,准备架起篝火炙烤。”

白启拉着阿弟白明的小手,往采参庄里面深入:

“那祝小姐也让宋二公子嘴下留情,不然场面闹得太僵,大家岂能愉快。”

何泰跟宋其英之间的针锋相对,他已经习以为常,没怎么在意。

这种就类似于富哥小圈子里,两个领头羊彼此明争暗斗抢地位,最多有些磕磕碰碰的小摩擦,不至于上升到生死大仇。

“叫我灵儿就行了,都已经见过几次,没必要这么生分。”

兴许是离开黑河县,祝灵儿一改以往千金小姐的秀气,显得落落大方。

“好的,灵儿姑娘。”

白启径直奔向安排好的平房院落,宽檐低屋,风格颇为简朴。

他前世经历过这种情况,好比全是家养锦鸡的芦苇荡里,突然杀进一头凶悍的雕鸮。

自诩云雁的祝灵儿,肯定对后者更感兴趣,富家女瞧上穷小子,多半就是这种路数,好的便是一口养成的新鲜劲头。

“我若没拜进通文馆,使尽浑身解数哄好大小姐,靠上神手门当个凤凰男也算一条出路。

只不过,不曾蒙得宁海禅青眼,人家也未必瞧得上我。”

白启心下一笑,将这点玩笑念头抛到脑后。

快到年底了,搞钱比女色重要。

更何况,二练未成之前,最好保持童子身。

根据武行的说法,这有益于汞血银髓的练骨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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