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万万没想到,这本《年轻的潮》,竟然卖的也不错,这不,前两天试着进了三十本,竟然卖光了!不得不再进。”
说到这里,雷学城叹口气:“明华,你说这叫诗吗?”
“为什么不叫诗?”方明华反问。
“如果这也叫做诗,我他妈的当初也这样写,那要不也成诗人了?!”雷学城说道。
当年的雷学城可是一个狂热的文学青年,特别喜欢诗歌,为了目睹自己的偶像北岛,竟然逃票去了一趟燕京。也就是这一次,在火车上和方明华偶遇,彼此认识。
不过那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现在听了雷学城说这话,方明华喝了口茶,微微一笑:“放到当年,这玩意绝对上不了台面,你如果写出来还想发表,会被人笑死,但现在就可以!”
“那你说是读者堕落了,还是诗人堕落了?”雷学城又问道。
“你问的这个问题好复杂,真不太好回答。”
“我知道!”正坐在旁边吧台里听两人闲聊的吴梅梅突然开口道。
“梅梅,你知道什么?”雷学城转过身看着自己的媳妇。
“既不是读者,也不是诗人堕落了,而是时代变了!现在不是说“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要开张,十亿人民九亿倒,还有一亿在寻找”
“现在大家都开始忙着赚钱,哪有闲心看那些晦涩难懂的朦胧诗?汪国真的写的诗,简单、直白,还能给人小小的慰藉和感动,当然流行啦。”
媳妇的一番话让雷学城目瞪口呆,过了下才长叹一口气。
“说的有道理啊。”
他笑着又对方明华说道:“不瞒伱说,这本诗集我当初是不打算进的,还是梅梅极力要求,我才进了一些,没想到卖的挺好。”
“梅梅说的有一定的道理,现在严肃文学已经不如前几年吃香,尤其是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