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和王胖子四人力量太小,直接被孟千秋的粉丝给淹没了。
说句不好听点的。
此刻周边人看林北的目光,跟一群游客看动物园里边的猴头没啥区别。
毕竟两者,是同样的搞笑。
也就是林北长的一点不像猴头。
不然众人肯定会说,这是从哪动物园偷跑出来的逗比吧!
好好的人,突然就疯了咧?
白瞎了那张脸,那身高,那颜值。
与之同时。
孟千秋的拳头,也是松了紧,紧了松,松了又紧,指甲都快陷入肉中。
怒,他是真的怒。
自打上高中以来,林北还是第一个,敢在篮球一道如此小觑他的人。
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的话,此刻林北早被他千刀万剐,再碎尸万段了。
不要问他为何不继续语言攻击。
只因他发现,在语言文字的运用【嘴炮】上,他貌似真说不过林北。
这从林北三言两语,便把他激得嘴皮子直颤,可林北却仍淡定无比可以看出。
所以……
嘴炮就不嘴炮了,不浪费时间。
接下来,就该雷霆一击,用绝对的篮球实力证明,到底谁才是垃圾。
“哼!”
只听见一声冷哼。
然后就是“咚咚咚”的声音,那是孟千秋自顾自的开始在三分线外运起了球。
显然。
他怒归怒。
却并未拒绝林北的提议,不再抢发球权,而准备直接发动进攻。
这对他来说,绝对是有利的。
毕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率先进攻,能让他气势如虹。
且如果能率先进球的话,不仅能给林北施加压力,更能让他继续拥有发球权。
没错,就是发球权。
正规的一对一篮球斗牛,大多是轮发,可在三中,斗牛都是赢家发球。
不要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