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来找茬,于是带着红俏从后门翻墙溜走。
站在大街上,姜云絮第一次感受陵州国的风土人情,道路两边摆着小摊,吃的喝的玩的都有。
姜云絮摸了摸肚子,找了个馄饨馆坐下,点了两碗馄饨,她看向红俏问:“天子脚下什么最赚钱?”
“当然是青楼了,本地有两个大青楼,极奢华,每天客人都很多。”
当老鸨?
姜云絮脑海里浮现的是她穿着极其夸张的服饰,手里拿着根皮鞭,恶狠狠地逼着良家妇女。
不,不成,这么有损阴德的事,她干不成。
“还有呢?”
“医馆,酒楼,还有鉴宝。”
很快两碗馄饨端上来了,小二听说了对话,笑着说:“还有女儿家的胭脂水粉,啧啧,那才叫费钱呢。”
姜云絮闻言立马来了兴致,无论什么时候,女人的钱都是最好赚的。
尤其是天子脚下,权贵聚集的地方,最不缺的就是有钱的贵妇人。
姜云絮的脑海里已经有了主意了,她吃下最后一颗馄饨之后,抹了一把嘴儿:“红俏,结账!”
“是。”
在街上逛了一圈之后,姜云絮采买了一些必备用品,顺便也看看京城的胭脂水是什么样子的。
她自从穿越来就没看见过原主有什么胭脂水粉,仔细想想也是,她脸上的疤痕太多,抹了又能如何?
正当她沉思之际,一辆马车飞驰而来,速度之快掀翻了好几个摊贩,竟直接朝着她过来,人群慌乱中,红俏被人群挤开,嘴里喊着:“主子!”
下一秒,姜云絮的腰肢被人揽住,一跃而起,她第一次体会到了飞。
楚玄知正巧就在酒楼里谈事,乍然瞥见这一幕,不及多想,面上戴着半块面具将姜云絮救了起来。
几乎是一瞬间的事,马车从身边呼啸而过,姜云絮都看傻眼了,等两只脚落地了,才堪堪反应过来。
这一幕让她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