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投票!给我往死里给《致爱丽丝》投票!!!”
肯尼斯觉得自己人都飘了。
他第一次在自己公司群里发出了告示,让全公司上下数千号人给这首钢琴曲投票。
他几近疯狂了。
……
肯尼斯并不是个例。
在英国,约翰同样是一个钢琴爱好者。
只可惜今晚的英选手发挥失常,让他差点砸了电视。甚至他觉得六大音乐王国的钢琴曲都听起来一般般。
然而一首《致爱丽丝》却让他听得如痴如醉。
但更让他惊喜的是,当他坐在钢琴面前尝试着弹这首钢琴曲的时候,居然轻松就演奏了出来。
“噢!上帝!”
约翰眼睛放光。
这是什么神仙钢琴曲啊?
如此好听还如此容易上手,连他这样仅仅学过一两年钢琴的人都能够驾驭。
“这样的钢琴曲,绝对不输于任何世界名曲!”
约翰激动吼道。
不仅仅是不输于。
甚至是超越。
其他的世界钢琴名曲,自己只能欣赏。而《致爱丽丝》他却能亲手演奏,亲自体会从自己指尖流淌出来的音符,这感觉能一样么?
大不同!
约翰狠狠握了握拳头。
它不能被埋没,它必须要绽放出它该有的光芒。
那还等什么?
投票!
……
连约翰这样高傲的大英绅士,都放下了高傲的身段,被《致爱丽丝》折服。
那其它国家的音乐爱好者就更不必说了。
加国。
在某个庄园里,一名中年男子当着众人的面炫耀。
“我从未如此开心过,我小学三年级的女儿居然完整演奏出了《致爱丽丝》。哦,我感觉自己简直在做梦。”
旁边,才学钢琴不久的八九岁女孩满脸骄傲。
……
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