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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妈,我走了!(2 / 5)

的那条命,血祭小鬼,反噬我,只可惜,他的命不够硬,还反噬不到我。”

“那些错,都是林鸿运犯下来的,而他却刚好豢养了这么一个小鬼。”

“而这小鬼,与你的孩子,刚好互补,你的孩子有命无魂,而他恰巧是有魂无命。”

“不管是有魂无命,还是有命无魂,都没法送阴,但如果让这孩子,借尸还魂,你的孩子,便等于有了魂魄,给它送阴,自然不成问题!”

不得不说,师父的这个解决办法,真的非常巧妙。

如果不是林鸿运豢养的这个小鬼,林青荷的孩子还真的没法送阴,林鸿运一辈子好赌,死了还想用自己的女儿赚钱,这小鬼也算是他对林青荷的一点点补偿了。

当然,这事对林青荷的补偿,杯水车薪,但对于林青荷自己破煞立己还是很有好处的。

至少能够消除林青荷心中的那么一点点戾气。

这也算是一种,机缘巧合。

接着。

我师父再问那黑白双煞。

“两位差人,我说的这个办法,没有问题吧?”

如果放在平时,我敢百分百肯定,这黑白双煞一定不会同意,甚至,还借着这个机会,捞一笔,但现在,它们两个立即点头。

“没……没有问题!”

听到它们确定,我师父又看向林青荷。

林青荷似乎是稍稍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头同意了。..??m

我看了她一眼。

我发现,她那只有瞳孔而没有眼白的双目之中,不知何时,竟生出了一点点血红色的东西,这让她的双目,看起来有些瘆人,诡异。

《捡骨笔记》里有一句话。

尸之煞在表,魂之煞在目。

这说的就是,尸煞的表象,一般表现在皮肤上,比如青筋暴起,身生白毛。而鬼魂成煞,往往先表现在眼睛,如果眼睛红了,那便说明,她心中的执念不消,因此执念,而生了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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