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沉对rq-11属于是垂涎已久了,但他其实一直都没对“暗影兵团把无人机带身上”这件事情抱有期望。
因为他知道,在丛林战中,这种小型侦查无人机能发挥的作用实在是太有限了,无论是放飞还是回收,都会面临巨大的麻烦。
暗影兵团是肯定不会心疼这点钱的,可如果一旦坠机,被其他国家得到了rq-11相关的技术,那问题就变得严重起来了。
所以对他们来说最好的方案就是,干脆别用。
至于销毁?
那肯定也是选择之一,实际上陈沉也并不确定那架“可能存在的直升机”有没有被销毁,他之所以要让胡狼帮忙,无非是希望能试一试,找一找。
能找到是最好的,如果找不到,大家也都没有什么损失。
当然,胡狼也知道这一点。
他愿意去赌,愿意去努力,不是因为陈沉提出的“共享无人机”这一个条件,因为对不需要高强度作战的柴斯里来说,直升机的诱惑其实并没有那么大。
他真正在意的,是陈沉的态度。
能够共享无人机这种敏感装备,那就意味着,自己是真正成为了“自己人”了。
这是他早就计划好要走的退路,所以当这个机会摆在他面前时,他也必然要全力以赴地去试一试。
这是一次双方心知肚明的合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掸邦局势剧烈变化之后,柴斯里和东风兵团关系发生的第一个变化.
陈沉愿意接受这种变化,甚至可以说,他很欢迎。
因为这意味着,他在掸邦,已经建立了只属于自己的影响力。
再往后,哪怕是脱离了第七旅、脱离了万丰集团,他也能维持住相当大、相当稳固的“势力集团”了。
什么?
当军阀?
那当然是不当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