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开着暖气,锅里咕咚咚的冒着大股大股的白雾,备的菜也已吃了一半,林洛觉得有些高估她的酒量了,这才喝到第三碗,双颊便已生出两坨淡淡的红霞。
真拉胯。
如果是刚开始喝就上脸,还可以说是个人体质原因,对酒精过敏。
但像现在这般喝了好一会儿,又没喝多少,脸颊便开始发红,那就说明这酒量是真不怎么样,此时她的感受应该是心跳加速,血管扩张,酒劲儿上头。
就这水平,要搁在山东,小孩那一桌都不要你,跟狗坐一桌吧。
“来来来,再碰一个。”
林洛又举起了碗,姜离举起来又放下,摇头:“不喝了。”
“怎么,该不会是醉了吧?”
“没有。”
醉倒是没醉,姜离感觉自己的意识还是很清醒的,就是脑子有些晕乎,但仍是兀自嘴硬,“就是不想喝。”
“什么叫不想喝,以前还说要当哥们处,你就是这样跟哥们处的?连酒都不想跟哥们喝?”
“?”
“你同性恋这事儿伱忘了?说好要当哥们处的.来,兄弟,走一个。”
兄弟。
——他这般称呼自己是不是说明他果真放弃了?
这个念头自脑中闪过,姜离缄默了几秒,忽的端起碗。
好,兄弟是罢。
她端起碗和林洛碰杯,不,是碰碗,然后递到嘴边吨吨吨一口喝干,接着砰的一下把碗放到茶几上。
林洛总觉得之前还是大家闺秀,现在则成了梁山聚义,这气势挺好,女孩子这样才叫豪迈呢。
他抱起酒坛子给两人满上,举碗相邀,脸上写满了钦佩,“好兄弟,够气魄,再来。”
刚才一碗酒下肚,姜离就已觉得脑子有些恍惚,实在不想喝了,但听到林洛又称自己兄弟,却有一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