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影响。
就比如说,一个罪大恶极判了死缓,大众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的贩人,他在监所内生了重病,从法理上来讲,是不可以看着他死,不给他治疗的。
而这样的人送到了医院,那肯定也是要给他治疗和处理的。
但是从大众的心理上,肯定就接受不了这样的情况。
这样罪大恶极的人,为什么要让他活着,为什么还要花医疗费给他治疗?
这是不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
这个事情,其实很好理解,如果法律没有判处他死刑,那么就不能在监所内看着他死,不然就是故意杀人了,就等于重新判了他死刑,任何人都没有这个权力,不然法律就是摆设了。
不过实际上,大家也不用担心监所会为这些人浪费大量的医疗费,因为监所给予的,只是最基本的医疗保障。
小病可以治,大病的话,送到社会医院,那也只是起到诊断的作用,真的得了大病,那还有保外这一条路。
关于这一点,就只能说到这里了。
因为担心河蟹的原因,有些敏感字有替代,如果影响了阅读体验,请读者大大们见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