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坊,大部分人要上班做工,要不然要花钱买饭吃。
而我则不用,不审讯的时候我就在大通铺待着,每天都有人把饭菜端到我跟前,有时候是梁晓川,有时候是其他人。
在这段时间里,同住的‘舍友’好像都知道了我的身份,对我都是敬畏有加,连刺头四哥见了我都是点头哈腰的,不过我依旧没有和他们说过一句话。
只要回到了大通铺,我要么怔怔出神,要么躺下睡觉。
一个月后,审讯工作结束,相关人员让我在认罪书上签字。
我认真看了一遍认罪书后,然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接下来就是公诉和审判环节。
这两个环节都很快,没用一个月,案件就进行了开庭宣判。
由于事件的特殊性,这次宣判是不公开的,和我一同出席的是一个陪护律师。
在法庭上,公诉律师宣读了我的种种罪状,法官最终宣判,数罪并罚,判我服刑十二年零八个月。
对于这个刑罚,我还是没有任何反应,是我的陪护律师提起了抗议。
由于律师提起了申诉,案件再次搁置。
也是在后来才知道,在我的案件上,是好几个大佬之间的角力。
有一个大佬对我很不屑,一定要让我受到最严重的惩罚。
而秦江和另外两个大佬受到了老刀、宋卫华、赵伟、小彭总等人的委托,希望能对我从轻处罚。
就这样,我的案件进入了二审阶段。
一个半月后,二审开庭。
开庭的地方也变了,从云南转到了河南漯河。
在漯河中级人民法院里,经过双方律师的激烈辩论后,法官依据法规,最终判我五年零三个月。
本来还有一次终审的机会,不过我放弃了。
2018年六月十九日,我正式进入漯河三监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