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其实也无所谓。
大不了娶过门,她把她当成亲生闺女看就是了。知子莫若母,自己那个向来内敛的儿子,一眼就相中了人家,连着好几个月,每逢休沐就急着往家跑。
想到这里,黄绢又亲亲热热地抱住了洛千淮的胳膊:“明儿来家里吃饭吧,我家修儿正好休沐”
洛千淮就怕她提这个话题。施修她曾经见过几次,一脸的书卷气,说话也文绉绉的,为人十分守礼,面对面站着都不敢正眼瞧她,腼腆得很,就像前世她带的那些实习生,根本激不起半点涟漪。
大概是有了前世的阅历,她一眼就看清了黄绢的打算,但人家没把话说开,她也不好主动提起,只能尽量避着,希望对方能知难而退。
“真是太不巧了。”她遗憾道:“今日我就要去庄子上住两天,怕是没有机会尝到黄婶的手艺了。不过你们一家三口共叙天伦,我本来也不好打扰的。”
“这样啊。”黄婶心里有些失望,握着她的手不愿意松开,又特意解释了一句:“哪里有打扰,我们一家喜欢你还来不及呢,这次没赶上就下次,阿婶等你啊!”
洛千淮无奈地上了车,正要起行,便见两排差役向着霁安堂的方向快步而来,一个个横眉竖目的,一看就是来者不善。
她的第一反应,就是秦某人主动出手,去替人家莫家报了官。
这种事,一般人是做不出来,但秦桑的脑回路跟常人并不太一样,所以就算是他做得再出格,也不足为奇。
反正这整件事,从头到尾都是他个人的癔想,莫老爷子活得好好地,分分钟都能说清楚。
唯一让她觉得有些奇怪的,就是其中一队差役的官服,并非是长陵邑廷的差役的制式公服。
大豫可不是她的前世一样,每个部门的公职人员,都有全国统一的制服。
说句不好听的,就连百官的朝服都是自己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