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祖皇帝鉴前代之失,不设丞相,事归部院,势不相摄,而职易称。其时官阶未峻,无专肆之萌。百年来,即有擅作威福者,尚惴惴然避宰相之名而不敢居,以祖宗之法在也。”
又有人道:“今政制院立,范仲淹安然以宰相自居。其军中又树有威名,时不宜再掌政事。谏官因事论及,必曰:“吾守祖宗法。”臣请即以祖宗法正之。”
“祖宗朝,一切政事,台省奏陈,部院题覆,司监奉行,未闻宰相有举劾也。新法之下,人人无所遁形,事有利弊,皆能分清对错。”
变法派驳斥道:“无管当朝权贵,亦或者王公大臣,皆按部就职,凡有过者及时能察,此非祖宗之愿,天下之愿者?”
“考成定令,御史考成章奏,每具二册,一送政制院,一送检法案。府衙延迟,则部臣纠之。诸部隐蔽,则谏臣纠之。御史隐蔽,则内阁纠之。”
反对派继续说道:“夫部院分理国事,谏臣封驳奏章,举劾,其职也。宰辅衔列翰林,止备顾问,从容论思而已。仲淹创为是说,欲胁制臣等,拱手听令,祖宗之法若是乎?
“无人胁制尔等,皆是为国效力,况祖宗之法便令百官各行其职,诸臣懈怠,御史台有责促其行事,这亦是御史自设立以来,千百年之未变之法也!”
变法派同样继续反驳。
“新法下,近中外臣僚或大臣交攻,或言官相讦,始以自用之私,终之好胜之习。好胜不已,必致忿争,忿争不已,必致党比。唐之牛、李,其初岂不由一言之相失哉?是为竞胜。”
反对派又说道:“佞谀成风,日以浸甚。言及大臣,则等之伊、傅;言及边帅,则拟以方、召;言及中官,则夸吕、张复出;言及外吏,则颂卓、鲁重生。非藉结欢,即因邀赂,是为佞谀,如此岂能长久?”
“呵,尔等也好意思提及伊、傅,方、召,卓茂、鲁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