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痕迹。
比如各府衙都有留存的案件问堂文书。
一旦上级部门查起来的话,通过这些文书就能找到蛛丝马迹。
那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孙沔迅速想到了办法,那就是盗取存放在钱塘县以及仁和县县衙的案件公文。
他虽然是杭州知州,钱塘县和仁和县也属于杭州管辖的两个大县,但依旧是受限于官员流动性,孙沔没办法与每个知县都同流合污。
所以孙沔只能把存放在自己州衙的公文销毁,再盗取钱塘县与仁和县的备案公文,将一切与案件有关的文书处理掉。
这样一来,没有了原始材料,那就是死无对证。无凭无据,上级提点刑狱司也拿他也没什么办法了。
想到了这个解决办法,孙沔立即展开行动。
当天夜里,他就吩咐手下心腹,派人前往钱唐县衙,将所有案件公文全部盗取出来。
没有采用放火。
放火是万不得已的办法,一旦县衙失火,动静闹大,可能会引起朝堂注意,并且他这个知州也有责任。
而偷盗的方式动静就小了许多,只需要把他的案件公文隐藏在被盗取的大量公文里,钱塘县和仁和县的知县为了撇清责任,也不得不帮他捂盖子。
不得不说,孙沔是天生干坏事的料。算到了该怎么处理对他有利,也算到了人心。
丑时末,随着杭州城中打更人敲响的梆子声,孙府后宅门悄悄打开,边询站在门口,看到外面来人,轻声说道:“都拿出来了吗?”
“拿出来了。”
“好,都交给我。”
“是。”
“这些金银拿着,记得口风严些,不可说漏了嘴,否则太守不会轻饶了你们。”
“放心吧,我等立即就会远走他乡,绝不回杭州了。”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