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良不解道。
“我们中就以他箭术最好,我是想着一会如果.”
话说一半,文丑又顿住,改口道:“稍后如果情况不对别管其他人怎么说,咱哥俩直接冲上去。”
“放心吧兄长。”
其实,对于赵云的武艺,他们兄弟俩都没法做出精确的判断,因为萧关显圣他们没看到,拼枪对马超也没目睹。
两度联手造就了名传天下的战绩,一个是太行山斩夏侯惇,可那一次赵云是偷袭;还有一个就是白狼山斩蹋顿,威风是威风,二人因为牵制大军又没瞧见。
但,不管怎么说,赵云他们是有恩又有情的,阵前斗将时候出手是很抹黑的,可为了这个兄弟,颜良文丑倒也不在乎。
“必胜!轰轰轰,必胜!”战鼓间隙,江东军则会呐喊助威。
这种直观的助战方式,不仅可以为太史慈扬威,甚至都可以调动三军气氛,众人只觉热血沸腾。
看着太史慈手中双戟,赵云想到了一个人,当年萧关城下的典韦,神情有些恍惚。
兵器从来讲究一寸长、一寸强,尤其是骑马之后,这一点更甚。
可跟典韦交手过后才发现,短兵器这玩意,你用好了,未必会输。
当时只是因为典韦马术差了些许才能占了个上风。
他不确认太史慈在双戟使用的造诣上是不是会比典韦更高,没来由的便举起长枪,凝神备战。
这就是赵云,他不会小瞧任何一个对手,哪怕是名不见经传之人。
更何况,东莱太史慈的名号在江东也是响当当的存在。
朔风呼啸而过,双马赫然弹出如离弦之箭射向对方。
撕拉~
一丈距离,亮银枪分心便刺,狂歌戟以戟面缝隙架过枪尖后忽的扭转想要钳制住这凌厉的一击,摩擦出一股让人牙齿发酸的声音。
太史慈右手高高扬起,狂歌右戟迎头便劈,赵云手握枪杆上抬,铿的一声巨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