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你想想,查个案例还得收费……普通人想想都不可能去做。
只有法律从业者出于职业目的才有这个必要去查。
至于裁判文书网本身,现在的一些案件已经不上网了,而且整个的案件上网数量也比前几年少了很多。
腾达这边其实也在牵头建立数据库,但毕竟发展时间比较短,比起帝都魔都的大所来说差了很多。
本来老唐也没想着能检索到,结果这一查,就发现了最近两年内,这个田立本在汉东省有三个类似判决!
这就有点意思了,点开来看看,基本上都是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出庭的。
至于说为什么他的代理人身份一直没被识破,这很简单,因为现在法院对于代理人身份的审核,大多是形式上的审核。
律师不用说,双证就是证明,看一眼就没问题。
公司法务这种,人家公司拿着劳动合同,拿着公民代理推荐函等材料来,公章红彤彤的,那法院难道还要专门去查一查这代理人到底是不是公司员工吗?
只要接触过实务的同学都知道,基本上不会去查的,基层法院都忙成什么了,再去主动查这些,那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呢。
很多时候代理人主体资格问题,是另一方代理人提出的,然后法院进行调查后才确认了。
但是在这里,要么对方律师是合作的,要么根本没有搞这个的必要。
你想想,你作为一个律师,看到这种基本上稳赢的案子,你会去主动提代理人资格的问题?
不提也能随便赢,提那干什么。
当然也不排除有这种情况,但案件没有上网,他这边也不知道。
现在有了突破口就好说了,老唐随即将查到的案件信息记录下来,然后便下楼出门,直奔京州市中院!
中院这边,张法官正在办公室里写判决呢,结果就在此时手机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