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已经不想去琢磨了,关键上次这个案子也是他审的!
简直是杀人诛心!
随即两份材料被拿到了老于手中,老于这边也是头皮发麻,他自然是知道这些情况的,原本还以为对方不会发现,结果……
但他没办法,报告是上级部门做出来的,他又能咋样,只能拿着上来当证据。
老孙开口了:“被告,你这边有什么话说?需不需要申请司法鉴定?”
老于看向了身边的小刘,两人对视一眼,终于小刘勉强开口道:“没,没有话说,不需要申请鉴定。”
这现在只能说对比之后很相似,法院自由裁量,要是真的申请司法鉴定了,万一搞出来个相似度多少的结论,那咋办……
一旦被曝光出去,那林城这边相关部门就不用想了,等着开始被调查吧。
老孙随即道:“好了,原告继续质证。”
老唐接着说道:“关于舆情报告,我方也由此进行实名举报,证据四可以证明,而现在的回复是无法查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类似的情况调查应当以领导调查原则为主,所以在上级纪律检查部门回复说无法查明的情况下,被告所说的,我方当事人捏造事实,寻衅滋事的行为明显证据不足。”
他不会将矛头对准相关部门,最起码现在不会,法院庭审中,只说和案子有关的事,你说其他的法官也管不了。
“另外,物业公司的证人证言并不认可,因为本身这个案子和物业公司也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其公司管理人员的证人证言无法确认真伪。”
“至于审批单样式,当初我方当事人捡到的审批单是七个月前的,而物业拿出来的审批单是现在使用的。”
“现在的审批单是这种格式,七个月前的并不一定是,而且两种审批单其实格式差距并不大。”
这个质证听起来有种强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