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开封城外渡口,迎来了第一批抵达的团结兵。这些人来自曹州,数量七百余人。
团结兵制度,是由各州刺史(或节度使)兼任的“团练使”征发入军﹐不登记入正规军军籍,但该办的军务却一点都不少﹔
服役期间只发给本人身粮酱菜,没有军饷,简单说就是到部队里面去混个口粮﹔
团结兵需要协助藩镇官健在境内防守﹐或配合作战﹔本身不会长期脱离生产﹐军事任务结束之后﹐随即遣返回乡。
如果战事延长,也会定期轮换,性质介于府兵和募兵之间,并不是脱产军队。
反正,当团结兵不是什么优差,若是没有战乱,各地对此都是能躲就躲。
方重勇看了看这些团结兵的精神面貌,以及他们身上的军服军械,忍不住微微皱眉。
军服还算新,但穿戴松松垮垮且军容不整。脸上都是惺忪懒散的表情,甚至连弓箭手都看不到几个。
唐军之中对射术极为看重,军中大将鲜有不会射箭之人,就连方重勇也练了好多年骑射,以至于胳膊都微微变形。
部队中弓箭手很少,则说明有一定军事技能的人也很少。
至于盔甲,呵呵,多半是胸前挂了一块皮革做成的背心,头上顶个铁盔就了事,甚至还有铁锈,看上去极为敷衍。
这批人无论是军械还是军械的保养,都很不上心。
“这就是放下锄头的农夫啊,能抵挡得住皇甫惟明麾下叛军么?某看守城也够呛啊!”
方重勇望向身边的车光倩道,一脸震惊,感觉这些人最多也就押运粮草,别的事情实在是没法委托于他们来办。
按方重勇的想法,这些州刺史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多少也要对军务上点心吧?
没想到别人就是这么奔放!
或者说训练一支能战之军,真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