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大明宫含元殿内,宫廷内侍们用大小一样的桌案,拼出了许多张长长的条桌,在含元殿内“回”字型摆放。
条桌上面,整整齐齐放着大小不一的一百个物件,用明黄色的丝绸盖住,外人看不清里面究竟是什么。
只知道这些东西个头差别极大!
不久之后,大唐天子李隆基,就会在这里召开一场别开生面的“拍卖会”,将得来的绢帛作为军费供应陇右边军,或者也包括河西边军吧。
为此他特意从宫中选出了一批不太贵重的收藏品。
基哥明明可以直接抢的,却偏偏还要搞个拍卖会,走个过场。不得不说,这位大唐天子确实是要面子的人。
那么基哥这次要搞的“拍卖会”,在唐朝时究竟有没有呢?是不是他“独创”的呢?
答案是:在唐代,拍卖不仅有,而且几乎是烂大街的存在。但凡是权贵之家出来的子弟,基本上都参加过形形色色的拍卖会。
虽然这次是方重勇出的主意,但对于拍卖这种事情,基哥不仅很懂,甚至在没当皇帝之前,还参与过竞拍!
众所周知的是,唐代对平民在夜晚的商业活动,实行了非常严格的禁令,当时的夜生活是少数王公贵族和达官贵人的专利。
换句话说,按照官府的规定,普通百姓到了晚上就应该早点睡,别想什么有的没的。不想造反就老老实实一边凉快去!
但是,任何时候,平民阶层的时间都是“最不值钱”的。他们在闲暇时从事小规模商业活动、务工贴补家用,甚至或者去享受夜生活的需求,从来都很旺盛。
尤其是长安、洛阳、扬州这样的大城。宋朝时宵禁的放宽,市民阶层的形成,城市生活的繁荣,都是顺应了这个潮流。
唐朝百姓为解决这种矛盾,便创造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那就是“鬼市”。
鬼市无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