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部门”。
换言之,如果被鉴查院纠察出来的官员真的违法了,那么刑部或者大理寺该怎么判还是要怎么判,鉴查院的处罚并不影响他们的判罚。
而鉴查院只会剥夺官员的官身,并不能把犯事官员怎么样。
简单说就是:天子认为你不适合当官了,让你回家种田去,与国家法度无关。
同样的道理,如果纠察出权贵子弟作风不正,横行无忌,有辱门楣的话,鉴查院则会将其禀告天子,请天子下旨褫夺爵位。
同样也无权按律法审判这些人,更不能用刑罚。
而这些犯事了的权贵子弟要怎么处罚,依旧是由大理寺与宗正寺之流的衙门负责,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影响这些衙门的权力运作。
那么,如果那些被查出来的官员和权贵子弟突然良心发现,“悔过自新”了怎么办呢?
所谓上天有好生之德,连老天都不会逼死人,天子又怎么会把人往死里逼呢!当然不会查出来问题就直接剥夺官职啊!
对于那些“迷途知返”的官员和权贵子弟,这件事的解决之道就只有三个字:
得加钱!
说具体点,就是以绢帛赎罪,罚多少有一套明确而详细的规则。
原则上说,就是官越大,爵位越大,越是权贵家的嫡系子弟,所犯的事情越大,那么需要赎罪的钱就越多。
诏书颁布之后,引起轩然大波,朝野上下群情激奋又暗流涌动,但始终都无人敢牵头闹事。
至于原因嘛,那当然是因为鉴查院已经成立了啊!朝廷都已经下旨了,这个机构已经开始运转了!
这时候谁闹事,谁就会第一波被干掉!谁会那么傻,往枪口上撞啊!
没人出来闹场子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现在大唐的律法已经十分完备,长安官场很多官员都认为区区鉴查院,怎么可能闹出事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