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但他的权力大小,是跟方重勇密切相关的。
唐代的“判官”,其实跟刑罚一点关系都没有,真要说的话,可以翻译为“执行官”。也就是听从主官吩咐,上面让他干啥他干啥,不需要去问明白原因。
监察御史带着判官上路,方重勇此行陇右,显然是严肃公干,准备齐全。
“诶,不错嘛,岑判官的这首诗很不错啊!”
方重勇还没说话,身后传来裴秀的惊叹声。
“你也懂诗么?”
方重勇转过身问道,他这话就好像是在问基哥:大唐也讲法律吗?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不懂诗歌呢?”
裴秀一脸莫名其妙的反问道。
为了证明她自己是个“很懂”的人,裴秀还特意补了一句:“在圣人身边当宫女的时候,我就没少听李太白吟诗,像什么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入海不复回什么的,都是好诗。”
裴秀一边说,一边看着岑参好奇问道:“岑判官,是你的诗更好,还是李太白的更好呢?”
她问了个只有棒槌才会问的傻问题。
岑参看了方重勇一眼,见方衙内很是随意的摆了摆手,岑参心领神会说道:“裴娘子说笑了,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谁敢说自己的诗是最好的呢?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好比较的。”
看到方重勇饶有兴致看着自己,岑参继续说道:“诗词只是小道,说是百无一用也不为过。大丈夫要建功立业,而不是要在诗词上耍小聪明。裴娘子提的问题,某不回答也罢。”
岑参虽然没有明着说李太白就那么回事,但言语之中,已经暗含“道不同不相为谋”的自傲。
李白诗写得再好,哪怕伱能比他写得再好,又能怎么样呢?
能够保家卫国么?
能够造福百姓么?
都不能!
岑参的志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