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像春秋时期那样执行严格的还受,公社重新定期分配的事就再没发生过。
看到这则记录,张冲马上就联想到了之前他和祭孙讨论的,就是泰山地区已经分配了土地的经过一段时间后要不要再分配。
从这里,原来当年春秋时期,土地属于公社的情况下,也是有定期重新分配的情况在的。
但后来这一政策为何结束了呢?张冲心里留下了问号,然后继续看。
土地政策到了前汉高祖时期又发生了变化。那就是谁能将荒田草田开垦为耕地,谁就拥有了耕地的所有权。这是因为秦汉之乱,天下疲敝,为了鼓励生产恢复税收国家不得已做出的妥协。
而且为了安民众心,还大力名田,制定法律来保护这些开垦出的耕地和宅基所有权。想尽办法让民众们能将土地传下去。甚至出现,即便一家绝户了,主家的妻子、赘婿、奴婢都有权继承。
自此土地私有化直接向前走了一大步。
但必须要指出的是,这依然和原先的穷苦们没关系。因为这些人是没可能开垦出荒田来的,只有有产之家才能有资源开垦出荒地纳为己有。
而一旦这个轮子开始转动,那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开垦的土地越来越多,但越来越属于少部分人,大量的黔首因为无力开垦出属于自己的土地,只能卖力到豪强之家做了佃户。
张冲看到这里,终于理解,为何汉代不过前后四百年,竟然经历两次大乱,就是这一政策闹的。
以张冲后世的理解来看,这就是豪强们以手上的资源拉了巨大的杠杆。他们只要提供第一年开垦的资源,然后就世代可以占据这片田土,这个过程的劳作全部由庸佃们承担,豪强们坐享其成就行。
而这种杠杆是可以传递的,就是一些胆子大的,完全可以每年都开荒,只要维持出基本的资源流转,一直到没有荒地可开为止。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