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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争执(5 / 7)

求裁定。

到他这个位置,解决问题不是解决这一个问题,而是为一类问题作为定规。

比如这一次正旦,泰山太守蔡邕和郡丞诸葛珪都来了。二人不仅自己来了,还带着各自的一大家都来了。

随着汉室可见的衰败,而泰山军越战越强,各政策都符民心,诸葛珪的态度也越来越松动了,到现在差不多已经将自己视为泰山军的一员。

这次诸葛珪带着一家来邺城,就是他对泰山军最大的看好。

这次来,诸葛珪也带着一个案子来的,这也是他和蔡邕分歧比较大的一个案子,所以需要张冲这里裁定。

诸葛珪说赢县有一人叫陆三,之前一直游手好闲,与人为佃。后来泰山军来了,在赢县开始大规模分田。

不仅陆三自己,其父其叔都分得了一份土地。

但是后来这陆三成迷赌博,不仅将自己一份地早早变卖了,甚至还趁着其父病危将老父的土地也一并变卖了。后来陆三的叔叔就斥责陆三不孝,后来陆三失手就将其叔刺死了。

当时主案的是蔡邕。

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蔡邕在调查完案件,却为失手,按律可恕论。也就是陆三按罪行罚相应的粟就行了。

但当时的郡丞诸葛珪不同意此判。他认为此案凶手致毙胞叔,悖伦灭理,应该从重处理,当以斩立决。

听得诸葛珪此论,张冲默默想到:

“我道原来诸葛亮日后的申韩之术是从哪里来的,原来这是你们诸葛家传统啊。”

他当然知道诸葛珪为何做此判,就是维护亲亲伦伦的宗法制,而宗法制就是地区稳定的核心。

因为古代因为税收征收困难和税源单一,所以很难维持一个大规模的官僚团队。如此很多地方上的事务只能不得不放权。除了一些必要的案件,大多数诉讼都是由地方宗长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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