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琳琅选择的穿梭对象,是一个自觉自己是被人谋杀了,但找不到凶手的原身。
原身方琳琅,本是京郊一户农家姑娘,因在京郊,经常有京城的贵人过来寻摸丫环。
只要在京城贵人家当上了丫环,每个月月钱不少,家里的日子肯定不难过的,所以虽是乡下地方,但这一片村子里的老百姓,跟穷乡僻壤地方只能靠天吃饭的老百姓家里,条件自然是不一样的,算是相当富裕的。
毕竟京城得有多少贵人啊,大大小小的贵人,都要找丫环,除了在牙行里买那种卖身的,也有到乡下找签短契的,因为京城贵人太多,消耗太大,牙行里卖身的丫环都不够用,只能去乡下找了。
毕竟这可不是现代社会,人员能流动,所以大城市不缺人手,这个时代,人员不怎么流动,京城需要很多下人,基本上就是去周围寻找,范围基本上是方圆百里之内,毕竟太远的话,不方便。
当然了,主要也是,京城方圆百里之内,都比较繁华,人口较多,想找人手,肯定够用的。
其实就是相当于,那些穷乡僻壤的地方,工作机会不多,而京城周围,工作机会很多,每个人家,可能都有人在京城当丫环下人,这样一来,每个人家都有工作的人,再加上地里的出息,这生活能不好吗?
原身出身在这样一个地方,自然耳濡目染,从小就知道,要学些规矩,这样将来有贵人来挑下人,她就有可能选上,然后过上好日子了——虽然要侍候人,但要是来挑人的是特别富贵的人家,那生活条件,肯定要比家里好的。
也不出原身所料,在她十岁左右,她就碰到了一个郡王府的人来挑丫环,她被挑上了,进了郡王府。
其实之前也有人来挑人,但因他们村靠近京城,大家对京城的事是相当了解的,除了那些长的粗糙,手脚也不麻利的人,会选那些中下层官员或富家翁人家当丫环,稍微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