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阵迎敌!”
然而,根本没人听他的。
完颜设也马已经被吓破了胆,只顾闷头逃跑。
他发誓,此番逃回去后,再也不想着领兵打仗了,这辈子就待在大同府,当他的真珠大王,过逍遥日子。
韩桢手持大槊,冲入金军之中。
按理说,轻骑兵最忌冲阵,但眼下情况特殊,乃天赐良机,金军几乎与溃逃无异,只有少数女真士兵在抵挡。
大军除了奔袭之外,正常行军时基本是不会穿戴甲胄的,均放在运送辎重的牛车马车之上。
只有战前,才会穿戴。
这样可以节省士兵体力,否则穿着铠甲行军,哪怕是平原之上,一天能走二十里路就算不错了。
况且,穿着沉重的铁甲赶路,一旦御敌,士兵体力消耗过大,只能发挥三五成战力,且无法久战。
也就是说,此时的金军,除了少数将校与亲卫外,基本都是没有穿戴甲胄的两脚羊。
这种情况下,轻骑兵都能肆意冲杀。
砰砰砰!
银色大槊化作一道残影,凡被抽中者,当场毙命。
其余骑兵,也纷纷扬起手中钢刀,左劈右砍。
此时不抢军功,更待何时?
在青州铁骑的眼中,这些金军就是一个个会移动的四贯钱。
左右夹击之下,金军顿时被骑兵冲击的七零八落。
青州铁骑顺势迂回穿插,将金军切割成一个个小块。
韩桢则率领一百亲卫,直奔中军而去。
“大王快走,我等去拦住齐军。”
眼见一支百人齐军杀来,几十名亲卫们喊着号子,架马杀来。
这些亲卫俱都是完颜宗翰部族的女真精锐,通过甲胄,一眼便认出韩桢地位不一般,似是主将。
不需要交流,亲卫们便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