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台边缘的年轻驿卒。
他怎么都没想到,竟然就是这么一个小小驿卒,最终将自己一手开创的大明王朝彻底埋葬。
不过转而一想,当年的自己,不也就是一个没饭吃的和尚。
英雄不问出处。
“贵人识得额(é)?”
李自成挠了挠后脑勺,怯怯一笑,嘴里操着一口地道的陕西话,脸上更是透着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
天启六年的李自成,年岁才刚刚二十一。
陕北地区灾荒连年,官府粮差却分文不减,李自成这种中下贫农肯定是读不起书的,自小便是被送进庙里当小和尚,所以有个黄来僧的外号,等长大了点就给地主家放羊放牛。
可就是这样,家里少了他这张口,李自成的父母还是饿死了。
而这会。
李闯王因为爹妈兄弟都已经死绝了,孤身一人,浪荡天涯。
为了讨一口饱饭吃,无依无靠,但是运气不错的他应募到银蜀驿站当了一名驿卒,竟然阴差阳错的抱上了铁饭碗。
如果按照接下来的历史剧本发展,李自成接下来就应该是被崇祯给裁了。
从这一点可以汲取教训,铁饭碗最好不要轻易裁撤。
被裁回家的老实人李自成为了吃饭,想法子营生,一圈套路之后,莫名其妙的欠了地主家的高利贷,最后竟是被羞辱的五花大绑游街,事后越想越不得劲,提起菜刀就是怒杀豪绅文举人。
接着回家,准备跟老婆发泄下心中的苦闷委屈,却是发现自个老婆跟人通奸,头顶绿的都可以养羊了,一怒再杀妻子奸夫。
背着这么几条人命在身上,家里是肯定没法呆了。
无奈之下,李自成选择了逃往甘肃当了一个边境大头兵,反正那年头的边兵乱的跟一团麻一样,十个有九个都来历不明,毕竟来历明的谁愿意来这地方混,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