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的话,情况似乎并不是这样:两位军团冠军对于各自甲胄的选择便决定了,西吉斯蒙德的优势在于他的敏捷,而阿巴顿的优势在于他的防御力,同时,风暴之牙这柄巨剑的攻击范围,也远比阿巴顿的佩剑和动力爪要更广阔,这又极大的增加了西吉斯蒙德的胜率。
但真正要命的问题是,阿巴顿看似拥有更强的防御力,可西吉斯蒙德拿的可是原体的佩剑:在风暴之牙的面前,终结者甲的防御力似乎本就是一个笑话,只要西吉斯蒙德能够挥舞这柄巨剑,阿巴顿引以为傲的防守反击,便会在顷刻间作废,转而成为夺命的缺陷。
而现实很明显:西吉斯蒙德的确能够挥舞这柄巨剑。
不仅如此,他用的还挺娴熟。
而他唯一欠缺的,可能也就是那么一点手感了:这一点在决斗刚刚开始的时候就表现了出来,在最开始,阿巴顿反而是那个占据了上风的主动攻击者。
荷鲁斯当一连长如同旋风般发动了他的攻势,就连高达数十米的巨型火炬,在他的利爪面前,也要不情愿地扭动身子,以示屈服,兵刃摩擦的火花在地面上扬起了白色的水雾,亮如白昼。
再这样的猛攻面前,就连西吉斯蒙德也不会硬拼:多恩的冠军如同一道敏捷的影子,从影月苍狼的致命攻击中脱身,他原本飘逸的节奏因为沉重的风暴之牙,而没有达到最极致的完美。
但也只有这一次了:
当阿巴顿再一次发动进攻,而西吉斯蒙德再一次抵挡,并借机脱身的时候,帝国之拳的动作就已经变得优美了起来,留给阿巴顿的只有漆黑的风声,影月苍狼略显笨拙的转过身时,西吉斯蒙德却并没有趁机发动进攻,他旋转着那把需要双手举起的巨剑,再最后一次适应它的重量。
下一次交锋时,影月苍狼就连半个影子都没有捕捉到。
帝国之拳用精练的偏转、格斗与技巧来保护自己,对于掌中巨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