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军团的基因原体伫立在自己的王座之前,等待着他走向战场前必备的两样东西。
他没等太久。
基因原体的亲卫:黑血在汹涌的狼群中左推右攘,一路杀到了自己的基因之父面前,恭敬地献上了黎曼鲁斯又爱又恨的东西。
酒神之矛。
“我讨厌这个东西……”
看着眼前这柄威力无穷的神兵利器,芬里斯的狼王却是轻声地犯着嘀咕,如果可以,他实在不想用这个东西。
事实上,他曾多次货真价实地希望丢了它,但在这个最为关键与重要的时刻,黎曼鲁斯知道,他没有任性的空间,他必须拿着它。
这就是他和某些书呆子最大的不同之处。
有些不习惯的握了握这把足以毁天灭地的神兵,狼王微微转动着自己的脖子,开始等待着他的第二个援军:他的兄弟庄森早在战争开始之前就已经许诺过得。
他同样没等太久,几乎就在下一刻,一股肆无忌惮的灵能波动开始在黎曼鲁斯的王座前涌起,让狼王与他的亲卫都不由自主的皱起了自己的眉头:奇怪的是,那些依旧操控着各类指挥台的凡人与狼奴倒是没有任何反应。
摩根很快就现身了。
芬里斯的狼王看了她一眼,然后,黎曼鲁斯就抿着嘴,挑起了自己的眉头,两个眼睛被挤得向前凸了凸,面颊与嘴角都鼓起了明显的丘壑,那巨大的鼻子嗅了嗅,就像野狼在确定着风中的血腥味。
而另一边,原体近卫的表现就更直接一些了:黑血的表情就仿佛看到了黎曼鲁斯与庄森一边勾肩搭背着,一边跳着小天鹅舞曲。
原因无他,因为从灵能的波涛中走出来的。
是一个也许有三米高,轻而易举就能俯瞰阿斯塔特战士的……
基因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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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该说什么?”
“欢迎……回家?”
黎曼鲁斯咧着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