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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七章 新约(2)(5 / 6)

需要辽国皇帝行文到相关榷市,说明要购买的东西、数量,然后再由辽国方面在大宋方面陪同下在市场购物。

购物之后,大宋向商贾给付交子。

而商贾持交子,到汴京再兑换成铜钱。

对于这些规定萧不达也自然是没有任何异议。

他和他代表的耶律洪基是最支持大宋方面的这些提议的!甚至可能是认为,必须有这一条的!

为什么?

因为这些规定,虽然看上去很麻烦,也很啰嗦,但它明确了只有大辽皇帝才能动用这些钱!

于是,在耶律洪基的理解中,这甚至比直接送三百万贯铜钱给他,更让他开心!

为什么?

因为这些钱虽然是在大宋,可需要有他的命令和批准才能使用。

换而言之,这就完全是他耶律洪基的个人财产。

宰执也好,北面贵族们也罢,甚至就是历代先帝的宫帐军,都不能越过他来使用这些钱。

这不就是大宋帮着大辽稳定皇权,加强皇权吗?

特别是考虑到耶律洪基和耶律延禧的年纪,有了这一条后,即使耶律洪基哪天嘎了,耶律延禧被迫年少即位,只要他能掌握这笔钱,只要大宋只认他是唯一合法的大辽天子。

那么,国中那些蠢蠢欲动的家伙,就会安分!

这才是耶律洪基急匆匆的派遣萧不达也南下的原因!

更是耶律洪基这一次送来的礼物如此丰厚的缘故。

更是他愿意将西瓜这种目前被辽国垄断的作物,连同辽国掌握的种植、栽培技术,一起送给大宋的原因。

须知过去,辽国人可是一直将西瓜这种作物看的很紧。

视作铁、钢一般的战略物资,严格管控的。

因为这东西,对骑兵的加持很大。

骑兵作战,带一个西瓜在马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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