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瑞对梁良的方案,整体上没有异议,这波合作,确实是双赢。
不过他还是有两点要求:
“有两个问题需要先说好,第一就是你们可以宣传我的身份,但我就不以真名和真面目出现了,就像我之前说的,我不是艺人,是音乐人。”
这点梁良还能接受,其实不少音乐人都是这样,专注于创作不露脸,这倒算不上什么。
“另外,阿瑞和阿倩是两个人,她是我同学,我的作品里有一小半都是她演唱的,这方面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梁良问道:“版权分配方面呢?”
“我占85%。”
梁良沉吟了一会儿,说道:
“那么我建议这样,法律上和合同上,您是所有歌曲的版权主体,但是在宣发上可以将‘阿倩’和‘阿瑞’分开,‘阿倩’是‘阿瑞’音乐合作人和献声者,她演唱的歌曲也并入‘阿瑞’的专辑,同时另外还有一个自己的音乐人身份,日后想要发展相关业务也方便,国外很多音乐人都是这样。”
周瑞点点头,这个方案不错。
他之前设想过像是“火凰传奇”一样搞成组合,但觉得自己未必会倾注太多时间精力在这方面,如果弄成组合,反而会拖累了李文倩未来的发展。
之后梁良直接联系了深城的同事,在原有基础上,改了一份新的合同模板。
速度很快,大概半小时就发了过来
“文忠路”打印店接收了传真,周瑞消耗了一点“专注力”进入专注时间,快速的检查了一遍。
条款没有问题,合同两年一叙。
由于是深度合作,并且qq音乐还对周瑞未来的作品拥有“线上优先独家发行权”。
所以作为补偿,虽然没有签艺人约,但除了未来分成以外,还有一笔可观的一次性费用给到周瑞。
签字费,10万。
这是一个合理的价值,只是表达合作的诚意,相当于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