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毛笔在墨水瓶里蘸了些墨,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下‘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八个大字。
他一边写,嘴里还一边念叨着:“这根笔是我从bj带回来的,京城的书法家用的都是这种狼毫笔。阁下,您可能对这些细节不太了解,但书法这门艺术啊,器具比技巧还重要。”
比楚林的笔法流畅,气韵贯通,显然用心颇深。他写完后,把笔一搁,将字幅轻轻抬起,放在桌上的灯火前,仔细欣赏了一番,然后才递给亚瑟:“您看,这就是气韵生动的精髓。您要是喜欢,我这次就不卖了,直接送给您吧。”
亚瑟捧着比楚林的墨宝瞻仰了半天,虽然够不上书法家的级别,但绝对当得起工整端庄的评价,至少他的字要远远比亚瑟写的好看。
不知道是不是感应到了亚瑟的心声,比楚林竟然把毛笔一横递到了亚瑟的面前:“您要不要试试?”
有了比楚林珠玉在前,面对他的邀请,亚瑟第一时间竟然打起了退堂鼓。
比楚林看出了他的紧张,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别担心,爵士。我第一次学汉字的时候,连‘一二三’都写得歪七扭八。您只管试试,重要的是感受握笔时的力量和平衡,这才是书法的乐趣所在。”
亚瑟转而一想,写的不好貌似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英国佬会写汉字,这首先就应该予以表扬了。
亚瑟深吸了一口气,从比楚林手里接过毛笔,蘸了点墨,小心翼翼地在纸上写下一个“室”字。他的动作显得生疏,但力求工整。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冷冻手,又或者是因为紧张,所以笔画之间的粗细控制得并不均匀,几个转折处还洇出了一团团墨迹。
“嗯……”比楚林凑过来,捏着下巴打量了一会儿,脸上露出一个鼓励的笑容:“看得出来,您对结构的理解不错。虽然不够熟练,但已经有了几分形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