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评价一下这把枪怎么样。”
普伦基特瞪大了眼睛瞧了眼那把枪,又瞧了瞧亚瑟,这才将信将疑的拿起了那把枪。
他先是检查了一下这把枪有没有装药,随后把枪管一竖,眼睛都顶到了枪口上:“线膛枪?和我以前使的贝克式步枪一样。这种枪的好处就是精准度强,但缺点是它比制式滑膛枪的装弹时间更长,而且清理起来也很麻烦。如果长期不清理的话,枪管里的沟槽被污垢堵住,那子弹就没法上正部位,动辄就得炸膛。”
亚瑟端着酒杯靠在办公桌角问道:“那如果让你选,你是更喜欢线膛枪还是滑膛枪呢?”
普伦基特几乎脱口而出道:“那还是线膛枪,清理不干净不是枪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就拿95团装备的贝克式步枪和陆军其他部队大规模装备的棕贝丝滑膛枪举例吧。
如果我用棕贝丝滑膛枪,那么超过100码的距离,我就没法保证准头了。但如果给我一把贝克式,长官,我不是吹牛,200码以内,我可以打中任何目标,这里的目标包括奔跑中的骑兵。300码虽然比200码稍微难一些,但问题也不大。
只有400到500码才是最有挑战的难度。这个距离上,我只会对着有足够价值的目标开枪,而要想命中他,我还需要一个比较好的天气,没有太大的风,有充足的阳光让我能看得清晰。而且,我的射击目标最好还得是静止不动并且是正面面对我的。”
能够把各个距离上目标的射击难度交代的如此详细,已经足以说明普伦基特的实力了。
况且他这些话还不是胡吹大气,人家真的在300码距离上干掉过移动中的骑兵,而且还是骑兵将领。
亚瑟开口问道:“贝克式当然是一款杰出的枪械,但是如果和你手头的这把枪相比,你觉得孰优孰劣呢?”
普伦基特托着那把枪上下打量,把击锤拆了又卸,良久之后方才摇了摇头:“长官,说实在的,我不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