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里的拖拉机是大队的宝贝,当然不会专门用作来回拉队里的人来返镇上与大队,不过在原本姜馨玉的记忆中,她有坐过拖拉机回大队,不过凑巧碰上的次数并不多。
这会不过刚过中午,姜馨玉路过国营饭店时,里头飘出来的肉香勾起了她的馋虫。
自从早上在教室吃了烤红薯后,今个她还没吃别的东西,她一心惦记着回家吃口热乎的汤饭。
在原主的记忆里,可从来没有吃过国营饭店的饭。
到了大队的拖拉机的常停地,并没有村里的拖拉机。
姜馨玉不得不认命的靠自己的双腿往村里走。
路边田的麦子一片绿意,冷风刮到脸上跟刀子一样,脚下的路崎岖不平,背着的东西快压弯了她的腰。
一阵“叮铃铃”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姜馨玉回头看,想了几秒认出了骑着二八大杠的青年,是李队长家的三儿子李磊,也是队里最为出息的年轻人,他是县里纺织厂的一名工人,去年刚刚转为正式工。
从原主的记忆里扒拉出有关李磊的信息后,随着李磊出现在她脑海中的还有另一个青年的身影。
“馨玉,上来,我载你回去。”李磊这半个城里人还戴着帽子,不过脸上被冻出了两坨高原红,握着把的手带着毛线织的手套。
李队长家在队里的条件可是数一数二的,全村就两辆自行车,其中一辆正被李磊骑着呢。
李磊是村里爱做媒的妇女同志常年盯着的人,村里的大姑娘哪个不想嫁给李磊?不过李队长他媳妇可都瞧不上村里的姑娘。
有车子坐,姜馨玉当然不会傻不溜秋的靠双腿走路,她的脚趾头都快冻掉了,手指因为在学校扫雪干活,已经开始红肿发痒,是长冻疮的前奏。
李磊把挂在后座的东西挂到了前头的把手上,给她腾地方。
姜馨玉横着坐了上去,长松了一口气。
“学校放假了?”
俩人一路,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