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
原来,自己一直都不愿意。
老乞丐.他叫文森特。
这是一个没有多少人听过的名字,甚至连他自己都很少提起的名字。
事实上,他也没有什么朋友,更加没有亲人。
额,好像是有一个哥哥,或者弟弟,无所谓了,总之他最初只是一个喜欢独自把自己关在一间破旧的房子里,然后铺上一张画布,就那么封闭的呆上一个星期的孤僻少年。
如果让他再选一次的话,他宁愿自己从来没有在那天的雨后,遇到那名劫匪,宁愿自己辛苦了半年的一幅画,再被他扔到泥地里用脚踩着,也不会愤怒。
因为如果自己当时再懦弱一点,那么对方就不用死,自己也不会发现自己如此擅长将一个人杀死的才能。
文森特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总是觉得,人这一辈子,总应该做点什么。
原本,他觉得自己还算是擅长画画,所以他就努力的在用那种油彩来描绘出自己认为最美的景色。
但是现实却不那么丰满,他用几天几夜认真画出的作品,其实只能换来几天的干面包。
在这段不算漫长,但是足够难捱的人生之中,他当过老师,但是却被自己的学生硬生生用石头丢出了教室,做过苦修者,但是却因为背不下来圣光福音,所以被修女赶出了教堂,他擦过皮鞋,做过瓦匠学徒,不论做什么,他总是无比认真的对待,因为他觉得,这是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
但是这种对责任的执念,并没有让他的生活更好,反而处处碰壁,最终,沦落到露宿街头的下场。
直到30岁生日那天,他在一条小巷子里,杀死了一名持枪抢劫的歹徒。
他才终于找到了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价值。
虽然很不想承认,原来自己真的只是擅长杀人。
可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