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干嘛?
一个军士走了过去,伸出手就想抓住萧成。
萧成抬手抓住印第安人军人的手,猛地向下一压,然后拍了一下,抬脚便将人放倒在地,然后看向头插羽毛的家伙:“你,过来。”
印第安人的将官虽然听不懂萧成说什么,但知道自己人挨揍了,端起棍子就朝着萧成的脑袋砸了过去!
这一招,是印加人,不,是所有南美州文明国家最主流的招式,只要是面对面,九成以上都是用这一招开局……
无往而不利的招式,在萧成这里简直是小儿科,眼看棍子要到脑袋了,只一个侧身步,棍子便从眼前落下,抬手之间,便抓住了对方的手腕,稍一用力便夺走了木棍,猛地砸在一旁的石屋上。
咔嚓!
木棍顿时断裂。
萧成扭着眼前貌似主将的手,摘走了对方头顶的羽毛,颇是不屑地说:“就这?”
主将嘴里不断喊出萧成从未听过的音节,一干人围了上来,就连开台阶的人也匆匆跑下来。
“杀!”
漫天的喊杀声陡然传出,明军从三个方向包围而至。
原本下台阶的人眼见被包围了,也不下去了,拼了命地向上爬,然后——
被俘了。
整个过程实在没啥好讲的,这个时候的印加还不算强大,也不是这里的霸主。
要知道,几十年后成为帝国的印加,拥兵数十万,人口千万,疆域十分辽阔,征服它的,也不过是二百的西班牙人。
确切一点说,是一百零六个西班牙步兵,六十二个西班牙骑兵,合计一百六十八个西班牙人。
就这点人,能将强盛的印加打趴下,而为了对付这一百来人,顾正臣用了四百精锐。
跑是跑不掉了,一群人都成了俘虏,被捆绑了起来。
顾正臣打量着俘虏,寻思着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