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价格现在是一两五左右,相比之下,苏石卖的粮价反而要更高一些。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两人共同商定的俸禄,也就是苏石改名的工资制度。
只有工资制度定了下来,才能看到百姓的收入多少,购买力多少,粮价是高是低了。
工资制度一共分为十四等。
第一等,月工资1000元。即相当于百两银子,可实际上要兑换的话,却是需要足足两千两银子。
当然,目前除了苏石之外,其它人是享受不了这么高的待遇。
1000元,就相当于只买粗粮,可供应一千个成年人吃饱了。
第二等,月工资800元。相当于一千六百两。
第三等,月工资600元。相当于一千二百两。富弼身为一部部长,享受的就是三等工资待遇。
第四等,月工资400元。相当于八百两。
第五等,月工资300元;六等200元;七等100元;八等80元。
第九等70元(正兵享受此待遇)
第十等60元。相当于一百二十两。)
第十一等50元(辅兵享受此待遇,即大宋的厢兵。)
第十二等40元,(农兵享受此待遇。即大宋的乡兵。)
第十三等月工资30元。指最普通的工作人员。
还有最后一等,因为差距较大,苏石
将其定为第十五等,中间省去一个十四等以做区别。此等为临时工,日工资一元。
像是什么盖房、修路,需要出劳役的时候,就可以雇佣临时工,而如果天天有活干的话,一月三十天下来,也等于是三十元,第十三等工资了。
不要小看这日资一元,正常情况下,一元可买五斗即五十斤粗粮,足够一个成年男子吃上一月。
工作一天,便可赚取一月吃食,在当时而言,那是极为难得的一件事情。
工资比例一出,初看时并不觉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