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那个人,我是不是也认识?”马丁在旁边听完尼克对邪教教主的描述之后,果断对汤米问道。
这描述,和他该死的老板汤米-霍克除了名字不同,以及宗教不同之外,不能说过于相似,只能说一模一样。
汤米喝着啤酒,靠在椅背上,语气轻松的说道:“马丁说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他会觉得没见过面的吉姆-琼斯与我很相似,他没见过吉姆-琼斯,只见过我,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知道我,了解我,我根本他妈不在乎是不是有上帝存在,吉姆-琼斯也是这种人,那只是我们这种人用来利用的道具,在我们这种人眼中,上帝和trojan没什么区别。”
“吉姆-琼斯信仰上帝,他十三岁就去教堂定期礼拜,而且他不会和你一样对上帝如此不敬。”尼克面露不满的说道:“你该对上帝保持敬畏。”
汤米耸耸肩:“他是为了牧师的老婆,十三岁就和牧师的老婆搞在了一起,他那天去礼拜,只是为了确认牧师在忙碌,而他刚好能趁机去牧师家里安慰那个熟透多汁的老婆,我五岁开始就和哥哥一起被我妈妈逼迫着去教堂,但十二岁我的小鸟长出毛发之后,我就改了性子,开始和两个死党主动去教堂礼拜,你猜是因为什么,因为我家附近那座教堂的牧师的老婆真漂亮……两个去偷看他老婆和电工偷情,一个在教堂把风,是的,没钱订阅小电影频道的乡下生活就是这么无趣。”
“而且吉姆-琼斯如果真正的敬畏上帝,就不会用《圣经》和信奉无神论的共产主义进行杂交,搞出他那个人民圣殿教,我说过吗?如果没有去斯坦福大学读书的机会,都准备去神学院读书,托我妈妈的福,我在基督教典籍上下过很多功夫,宗教辩论你不会是我的对手,对吉姆-琼斯的了解你也不如我,如果我没有赚到钱读斯坦福,而是去读了神学院,现在说不定已经正在某个教堂担任牧师,一边搞小*-*孩一边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