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岁的凡妮莎坐在客厅沙发上叠着刚刚晾干的衣服,七八个孩子正在客厅,餐厅,卧室内不断跑来跑去的打闹,两个安静些的女孩,则把墙壁当成画布,专注的画着和那些抽象艺术家画作看起来完全没有区别的涂鸦。
这些都是邻居家的孩子,因为父母都要去柑橘园开工,所以把孩子们托付给她,有偿看护。
此刻电视机里,鲍勃-科斯塔正推销着一款能减肥的可乐,对这个产品,凡妮莎不屑一顾,她才不相信有那种可乐存在,或者有,她也不准备购买,她丈夫每天在柑橘园打理果树累到精疲力尽,回家吃完晚餐就好像死尸一样躺在床上,根本对她没有任何兴趣。
她只想买些便宜的麦片或者食物,尽可能用更省钱的食品填饱这些小恶魔的胃,这样能省下更多的看护费,早晚有一天,她能用攒下来的钱,去做个小生意,免得被自己那个果农丈夫继续嘲笑,他娶了个千金小姐,连最简单的农民都不会做。
在佛罗里达,大多数底层妇女都与丈夫一样,在柑橘园开工,毕竟佛罗里达的柑橘产量占整个美国的八成,只要你肯卖力气,在这里绝不会找不到工作,哪怕是个女人。
但凡妮莎不想做果农,她不甘心,因为她之前曾是个粉领,比他丈夫更有社会地位与存在感。
那是一个介于蓝领与白领之间,独属于女性的一个职业标签,非专业女性服务型工作者,被统称为粉领。
她曾是一间老人院的粉领护士,这是个收入不错,福利也不错的工作,直到该死的平权运动出现,害得她丢了那份本来以为能做到退休的好工作,然后就一直被丈夫嘲讽。
她之前不明白,为什么美国的女人要追求男女平等,只是后来才发现,提出这个概念的,是有钱人的老婆,政客的老婆和一大批不用工作就能舒服生活的女人,她身边这些靠微薄薪水生活的女性完全不想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