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就能吃了。”
“这才是人类应该有的生活!”
弗昂·奥尔特招呼下,几个手下麻利地在车斗里将东西搬下来,也不知道操练过多少次了,很熟练就在柴油机上安装了发电机,接上插板,连上40l的大烤箱。
打开一个保温箱,里面有冰块,保鲜膜里包裹着牛排羊排,还有三瓶冰镇的红酒。
将保鲜膜撕开,将腌制好的牛排羊排放在烤箱里,没有多久,丝丝缕缕的烤肉香味就开始往鼻子里钻。
萨拉查·卡德纳不时抽动几下鼻子,谁想整天吃什么见鬼的木薯。
在这里能吃到的东西很少,木薯糊,炸木薯,炸玉米饼,洋葱炖西红柿,没了……
牛奶倒是每天都能喝一些,偶尔吃上一次牛肉炖洋葱西红柿。
不然呢,山区里面,东西要么是自己种,要么就是养的,没有冰箱,肉肯定不可能常吃。
一个种大麻的,日子过的……乞丐一样。
俩人闲聊一阵,十几分钟后,萨拉查·卡德纳干脆不说话了,肚子咕咕叫,目光就盯着烤箱挪不开了。
这一幕让弗昂·奥尔特爽的不行!
什么叫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啊.jpg
只有在这些曾经的同行,坏蛋的身边,弗昂·奥尔特才能感觉出来自己的高贵了,幸福感啊,都是对比出来的。
在王镇身边,他只能感觉到压力。
招招手,让手下将咖啡机拿出来,折叠桌打开,扑上一层桌布,精致的骨瓷咖啡杯,碟子里放着方糖。
这一刻的弗昂·奥尔特,一点也看不出来曾经是个指挥手下,屠戮村庄,残忍杀害超过几千人的屠夫,带上那么一点优雅出来。
其实这很正常,这叫盎撒绅士!
反正萨拉查·卡德纳脸上是不屑的,眼神是嫉妒的,身体是诚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