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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五章 大恶人黄公子,仗势欺人(2 / 13)

,而且六岁就能看出眉眼来,长得歪瓜裂枣,人牙子都不会要。

这养到六岁对于穷民苦力的家庭而言,已经是一个庞大的支出了,而医疗在任何时代都非常的昂贵,这种昂贵注定了穷民苦力,只能有选择的养育,而五六岁就可以到田里拾麦穗、八九岁就可以放牛,十二三岁就能干点重体力活的男孩,就成了更好的选择。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这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年代里,女儿出嫁,就是别人的家人了,大明并没有太广泛的冠夫姓的习俗,而且可以和离,比如戚继光晚年潦倒窘迫,过去的政敌穷追不舍的情况下,为了避免祸及妻子,戚继光选择了和正妻王氏和离,在无钱拿药,穷困中死去。

虎落平阳被犬欺,这些祸国殃民的王八蛋,是不会放过戚继光,这是讨好万历皇帝、新首辅的机会。

而且,女儿嫁了人,身份就从家里的女儿,变成了别人家里的儿媳,哪怕是嫁得再好,跟娘家也没什么关系了,夫唱妇随,才是惯例。

种种客观原因,造成了大明普遍的重男轻女的思维,重男轻女、选择性的溺婴和天价彩礼构成了恶性循环,供小于求。

溺女婴在大明不叫溺婴而是送养,女婴会被稳婆带走,父母是不会亲眼目睹女儿的死,而稳婆抱着襁褓并不回家,而是到各地都有的死老孩子沟,把孩子泡在水里,女儿有健而跃且啼者,稳婆则力捺其首,少顷,儿无声,将其捞出,埋在死老孩子沟里。

畸形儿,也是这样处理。

其实归根到底还是穷闹的,虎毒不食子,况且是为人父母,父母舍不得下手,让稳婆来做,这也是接生稳婆被广泛歧视的原因之一,下九流,甚至是贱籍才会做三姑六婆。她们杀孩子这事,人人皆知,稳婆做着做着,自己投河自尽的也有不少。

除了供需问题之外,还有一个就是律法问题,女儿嫁了人要迁户,就是把户籍迁徙到夫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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