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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分赃不均、赏罚不明(1 / 11)

朱翊钧清楚的知道万士和在讲些什么东西,他在讲大明这个条条块块的基本官场体系里,条条之间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上层和下层的割裂。

摊派和做表,是大明财税和吏治新政中,必然出现的现象,而王国光注意到了这种现象,吏部尚书万士和提出了改良的办法,那就是问责到负责人的头上。

值得注意的是,王国光和万士和并没有完全否定摊派和做表,甚至还肯定了存在一些积极意义。

因为对于大明而言,摊派和做表的困境是因为变法导致的,这本身也是变法路上的一个坎坷,在这种风气还没有完全蔓延开来蔚然成风之前,大明的廷议就注意到了这种不良的风气,并且打算寻求解决之法。

比如做表,六册一账是朝廷要的表,是财税的核心,不把这六册一账给做明白,大明根本不可能完成财税改制,大明不知道自己有多少田亩、有多少人丁,甚至连收税都不清不楚,六册一账能够做好,是大明财税这笔糊涂账做好的关键。

做表是完全有必要的,甚至能提高效率,但是把六册一账变成几十份表,是大明朝廷的要求吗?不,只是各级老爷们,为了把责任摊派下去的手段。

摊派也有一定的好处,比如这次江西闹了蝗灾,闹到老好人潘季驯要杀人的地步,为了筹措粮草,朝廷还不是让湖广、南衙、浙江、福建、两广对江西进行了支援,这也是一种摊派,为灾区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但是这摊派,只摊派了责任,不摊派权力,这不是为难做事的人?

朝廷让侯于赵去辽东彰武屯田,侯于赵能干得好,但是朝廷不给侯于赵丁点权力,那侯于赵干个屁?之前侯于赵上过屯田疏,这次随军征战,莫不是朝廷给侯于赵的事权。

朝廷让殷正茂去平定吕宋的红毛番,那时候的朝廷一穷二白,别说五桅过洋船了,连四百料的战座船都没几艘,朝廷给不了物质支持,就给政策支持,给了殷正茂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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