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只是觉得这名字还挺秀气。”
只见那位被唤作金莲的大汉打开了土罐子,看了一阵儿,之后便夹出了两只金黄色的烧鸡。
烧鸡端上来时,沈云的清酒也买了回来。
看着眼前这外焦里嫩的烧鸡,景越脑海自动判断出了这玩意儿非常不养生。
可是他闻着那浓烈的香味,没有忍住,吃了一口。
“只吃两口,不过量肯定没问题。”
景越这般告诫着自己。
结果告诫着告诫着,一整只鸡都吃完了,连着一竹筒清酒也喝了大半。
这烧鸡带着一股荷叶,甚至是草药的清香,配上那恰到好处的火候,味道真是一绝。
之前沈云说这条街是因为沈三叔父贪吃才买下的,他以为是有些夸大,结果吃完这只鸡后就信了。
更让景越感慨的是,他吃了整整一只油腻的烧鸡,又喝了小半碗竹筒酒,识海里竟然没传出折寿的信息。
这么荤腥入味,整整一只烧鸡,还喝了这么多酒,竟然不伤身?
这什么极品养生偏方。
这时,喝得脸颊泛红的沈云感叹道:“娘的,这条街之前乱得很,我爹费了些劲才打通了关系,把这里理顺。本来大伙儿和和气气做生意,该交的都交,赚些能过活的辛苦钱,只求个平平顺顺,可有的人老是动歪脑筋。”
“不就是看我沈家出了事,这群喂不饱的狗东西就开始不满足了。”
“景哥儿,这条街的保护费一直是我们沈家出面和帮派谈,再拢一起缴的,当初的那什么风沙帮还凑合,大家都能活,可是他娘的不争气,被这游禽帮给干掉了。
这游禽帮还真是禽兽,占完地盘的第一件事就是涨保护费,每月四十两银子,把租金全填了都不够。我想着老娘和老爹喜欢这里,就把这缺的银子补上了,就当亏点小钱,留个念想。”
说着,他看向了附近的铺面,轻声感叹道:“这些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