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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因爱生恨?(2 / 4)

公堂外,对知县叫道:

“青天大老爷在上,未亡人有下情叩陈!”

靠!林泰来心里暗叫,这娘们果然要生事!

可惜这是在县衙公堂,他身份只是个观众,想要阻止也无能为力!

范娘子作为死者的遗孀,在公堂上表示要陈情,知县不可能不让她说话的。

于是又听到范娘子说:“若黄姓女犯因为孝义,可以杀人而轻放,那么民妇可效仿否?”

效仿什么?在场大部分人都没听懂。

范娘子抬手指向五钱小妹,补充说:“设若黄姓女被释放出了县衙,而民妇为丈夫报仇,手刃了黄姓女,此后立誓为夫守节,可得节义之赞否?

朝廷提倡儿女的孝义,但同样也提倡妇人的节义,青天大老爷能一视同仁否?”

公座上县尊大老爷一时间竟然哑口无言,这位孝妇的问题实在踏马的有点刁钻,很不好回答。

本来知县在公堂具有绝对权威,拥有不讲理的权力。

但事情就坏在,先前冯知县已经在“讲理”并打造人设了,不好马上就翻转形象。

一切顺利的审判,就这样突然卡住了。

没人说话,就只有范娘子继续说:“再次叩请青天大老爷三思!律法绝非儿戏,凶犯不可轻放!

就算众人皆以为黄姓女情有可原,亦不可不惩戒!民妇以为,至少要将黄姓女罚入乐籍!”

妙啊!知县眼前一亮,这个提议真是越想越妙!

所谓乐籍,可以理解为官方在册的风俗娱乐业从业人员。

一方面,从良民罚入乐籍,就像是犯官妻女没入教坊司一样,表面上对犯人进行了惩罚,避免了放纵凶犯的口实。

另一方面,黄姓女犯本来就是私自从业的陪酒粉头,被罚入乐籍,只是从私自从业变成了官方在册人员。

她并没什么实际损失,而且算是轻轻发落,同样彰显了官方对孝女的宽容,不然就要杀人偿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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