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些,还规定勋贵家人出行,也不许前呼后拥,纵然先辈有功,也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享受你们的特权。
这条政令,要写入法律,官员勋贵必须遵从。
并且再次提出人人平等的理念,法律面前人人平定,呼吁天下百姓参与完善立法,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懂得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积极使用法律。
又提高了律师待遇,鼓励学生报考法律系,学习法律,出来当律师。
对于司法部门,老皇帝极为重视,如何保证司法官员的廉洁,是朝堂上经常出现的议题。
想保证廉洁,就多发工资,那可不行,那不就等于助长他们的贪心,诱导让他们去贪嘛。
可怎么保证司法部门官员的廉洁呢?
议了这么久也没个定论。
毕竟大明没有这方面经验,官员的廉洁完全靠官员自身节操来调整,其实就是嘴上一说,哪有真廉洁的呀。
而且,大明官员没有为民做主这一条,从古至今就没有,大家都是学得文武艺,卖与帝王家,是为皇帝家服务的,是为权力服务的。
可老皇帝非得让官员为人民服务,官员也觉得别扭呀。
我们辛辛苦苦考上来的官员,不能作威作福,反而为民做主,我有毛病吧?
根本法大明律就这样规定的。
所有官员,在入职之前,都要跪在大明律前宣誓,保证忠诚廉洁等等,这还是朝廷议出来的,但屁用没有,当官的没一个照着做。
朝廷无法保证司法绝对公正,甚至说连办法都没有。
但能让全民学法。
医学、法律,都已经进入课本了,政治有一个单元,就是法律单元,之所以没单独作为一门课程,因为学生读法律,过于深奥过于教条,影响学生的思维方式,适当学一些,了解一些常识就可以了。
不止政治单独